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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西省2013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4 17:25:07 阅读: 来源:铸铁厂家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3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3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2-10-12文章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作者:未知

各设区市招考办:

为适应我国民用航空运输业务发展的需要,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三家单位决定首次联合在我省2013年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生各30名,共计90名(具体以2013年《高考天地》计划专刊公布的计划数为准)。为认真做好招收民航飞行学员的宣传动员工作,请各设区市招考办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协助做好报名、目测、体检、背景调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1、性别:男性;高考理工科类为主,文理兼收。

2、年龄:16-20周岁(出生年月从1993年9月1日起至-1997年8月31日止)。

3、身高:170-185cm;体重:54-79kg;双眼裸视不得低于0.3(C字表);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身体条件自荐标准见附件一。

4、背景调查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的要求(民航发[2007]117号)。

二、报名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于2012年10月10-30日前预选登记并填写《2013年招收中国民航飞行学员报名表》(见附件二)。有关中学须将汇总名单复审后报各设区市招考办,由各设区市招考办将《2013年招收中国民航飞行学员报名表》于10月31日传真至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招飞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8532824、传真0791-88504245),或将名单发E-MAIL至zjf860131@163.com。

三、初检时间

初检时间在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招飞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招收程序

1、报考学生到各县(区)指定地点报名、初检。

2、报名学生初试合格后由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中心进行体格初次检查。

3、体检初查合格者,进行学生背景调查。

4、背景调查合格者,在高考结束、成绩公布之前进行体格复查。

5、依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和体格复查结果,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水笔。

2、考生须及时关注三个招飞单位在其网站上公布的各类招飞信息或通知。

六、联系方式

1、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联系人:张骥飞15870645644,联系电话:0791—88532824,

网址:www.ceair.com。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联系人:姚靖13618109621,联系电话:0838-5182078,

网址:www.cafuc.edu.cn。

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联系人:曹德福13641921462,徐益13817998142,

联系电话:021-62750183,

网址:www.sues.edu.cn,招生网站:zsb.sues.edu.cn。

附件

1:选拔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2:2013年招收中国民航飞行学员报名表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2年10月9日

标签:空军招飞 转载请注明:高考资讯网 »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3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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